院属有关单位:
课程建设是教学建设和改革的重要内容,为了有效、有序地推进我院课程建设,特制定如下课程建设规划:
1. 课程建设的总体原则:分层分级逐步开展院级优质课程,校级、省级、国家级精品课程的建设:专业基础课、公共课优先建设原则:建设经费校、院、系多方筹措原则:课程建设的评估和奖惩原则。
2. 拟用3-5年时间在法学专业建设3-5门校级优质课程、14门主干课全部建成院级优质课程,1-2门课程建成省级优质课程。
3. 拟用3-5年时间在广告学、编辑出版学专业建设3-4门校级优质课程:10-16门课程建成院级优质课程;2-3门建设成省级优质课程。
4. 拟用3-5年时间,在教育技术学专业建设1-2门省级优质课程,10门左右院级优质课程。
5. 课程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,必须从队伍、教材、教学研究等进行全方位建设。课程建设实行责任人制度,每门课程原则上由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作责任人,教研成果突出、教学水平高的讲师亦可作为责任人。课程责任人负责该课程的全面规划建设,各系部主任予以协助配合。学院将对每门建设课程作定期或不定期抽检、评估,并在此基础上逐层推荐上报。
二○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
主题词:课程 建设 规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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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办公室 二○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印发 |